2020年度黄山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预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2102

为做好2020年度黄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9001526

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哲学

硕士研究生

纳入编制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

(六)身心健康,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应聘人员简历及“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附件一)请以附件形式发送到 hsursc@126.com或chuxuefang@hsu.edu.cn,主题为: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附件为电子版简历(doc或pdf格式)、简历内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24:00。

五、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来校参加考核。

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综合面试两个模块组成。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二)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考官组(成员7人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个模块合成确定,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体检、考察、公示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黄山学院纪委0559-2546599。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由黄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请与人事处曹老师0559-2546066, 马克思主义学院储老师0559-2546738联系。我们将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

                                 

黄山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一: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