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968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90号)、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推荐对象及评审条件

今年政工专业职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90号)、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2019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皖宣字〔201122号)和省政工职评办《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评政策,严格把握评聘范围和推荐对象,按照文件要求尽快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拟用岗位数

今年拟用政工岗位中级3个。

(二)时间安排

1. 912日—918日:各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工作。申报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基层推荐工作。申报助理政工师人员需要提供两份《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2. 920日:各学院、相关部门将本单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不接收个人报送。

3. 92325日:人事处进行材料审核;

4. 930日前:校党委组织评审。

联系人:程子洋联系电话:2546556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90号)

2. 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20191号)

3. 《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皖宣字〔201122号)

4. 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5. 报送政工岗位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人事处

2019年9月9日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90号).pdf3.《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皖宣字〔2011〕22号).doc4.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docx5.报送政工岗位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