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岗位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黄山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业务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
(三)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应聘专职教师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尚未终止、解除者;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被举报查实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5.未按学校要求及时报到签约者。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以编外用工一级岗方式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应聘者登录黄山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rszp.hs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24: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所在学院、部门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人事处复审。
(三)笔试、面试及成绩合成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的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3.成绩合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分别计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四)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作为入职的重要依据。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校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名单。入选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
2.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生活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签约
拟聘人员名单将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宜
1.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4.招聘工作在校纪委监督下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黄山学院纪委电话0559-2546599。
招聘工作联系人:人事处白老师,联系电话:0559-2546556。
黄山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