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黄山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文件,经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心理健康测试等程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请考生于2022年5月31日(周三)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1张二寸证件照片(白底),在黄山学院率水校区文昌楼北楼305室领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6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
体检地点:黄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政审)
(一)根据《黄山学院拟入职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品德综合考察工作规程(试行)》(校党发〔2021〕23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成立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黄山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