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军,男,教授,从事体育教育专业,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游泳与学校体育学,任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常委、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理事、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游泳分会副秘书长、安徽省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安徽省游泳协会常委、黄山市游泳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国际级游泳裁判、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和游泳救生员国家级考评员。
1984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育学学士,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进修班结业。
在SCI、ISTP等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了教研、科研论文20多篇,先后主持了教研、科研项目多项。主编了"十二五”通用教材《新编大学体育教程》,担任了北京体育大学优秀教材《游泳运动教程》副主编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游泳》教材的编写工作;参与了29届北京奥运会游泳比赛、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游泳比赛、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第五届世界马拉松游泳(西班牙)锦标赛、第八届亚洲游泳锦标赛,第十二届世界短池(多哈)游泳锦标赛,第二届世界青年奥运会游泳比赛技术官员工作,多次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担任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参与中国游泳协会规则、裁判法的修订工作。分别获得全国优秀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大学生游泳分会先进个人、黄山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黄山学院教学优秀三等奖。